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,其办公室(正科级机构)与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。县委政法委主要职责是:
(一)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,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。
(二)组织、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,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,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。
(三)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。
(四)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,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。
(五)组织、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落实平安建设措施,推进社会管理创新,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。
(六)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,排查化解矛盾隐患,指导、协调、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。
(七)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,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、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。
(八)组织、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,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。
(九)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,指导、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。
(十)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,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电话:0556-46111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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